• 一去无迹

    May 28, 2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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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歌者云:

    “我愿意为你

        忘记我姓名”

    听说有人会忘记自己姓名。初闻时,曾哑然失笑,无论如何不能想见,一个有着正常理智的成年人,如何会忘记自己的姓名;直到近些天,才酣畅淋漓的领悟,原来此事无关理智,却只在情感。

    一种愿意为另一个人更名换姓,浴火重生的涅槃,在我看来,之死靡他,过于沉重。起码不是我能做出的事。当然,回头想想,或许正是有太多的计较和安排,反映了温吞水般的含糊个性,也就注定了那个故事的悲凉结局吧。

    还是有些不能接受,但始终无计回避。坐不更名,生不改姓,反过来,若是更名换姓,是不是意味着彻底的结束了。一个名字,一个鲜活的人和记忆,一旦名都可无处可循,那么附着于其上故事,回忆,也随之就“无从教坠”了。

    因此,要正式宣布收回曾经说过的话。过往的种种,并非始终留存,随着某个名字的“灭失”,便已是一段历史的湮灭,是完全的掩埋,所谓灰飞烟灭,一去无迹是也。便是有再多的纠结和不舍,从今起,也杨柳岸晓风残月,更与何人说了。

    今夜,月初上,人如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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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啥事不能接受,又有啥话要回收啊……
    朱总……嘿嘿